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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五期高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3-09-29 13:47:17     阅读次数:
 

各在渝高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及重庆市教委渝教办人函[2011]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五期高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渝高校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13年5月6日至5月11日;5月5日报到。报到时请带上一寸免冠登记照片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
  三、培训地点
  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西南大学培训学院)
  四、培训内容
  (一) 通识培训。旨在提高副教授的岗位胜任能力,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副教授的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岗位工作要求及政策解读;学术规范及课题、项目的申请等。
  (二) 业务培训。根据副教授的岗位特点分别进行设计,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技巧;怎样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师;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科研项目的申请流程与技巧;科研项目的管理等。
  (三) 实践课程。主要以教学和科研实践为课程内容,旨在提高副教授的实践能力。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实践问题与诊断、教学或科研经验分享等。
  五、培训费用
  (一) 培训费由市教委承担。
  (二) 食宿、资料、上机等费用统一收取,学员凭收据回单位报销。
  六、培训考核
  培训学员的考核由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与重庆市教委人事处共同进行。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由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颁发《重庆市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作为重庆市高校教师聘用和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尽快落实送培人员,各高校的送培计划(电子资料)请于5月2日前报送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谭 军 68252535 13657674765
  樊 翔 68252535 13996181781
  传 真:68867157
  电子邮箱:gxjwb@swu.edu.cn
  市教委人事处:  齐正军 63865672



              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1: 重庆市第五期高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能力提升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 2: 重庆市第五期高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能力提升培训送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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