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科学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学术水平,规范教学成果管理,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研究与改革的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效和成绩。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教学成果须为学校本部教职工在在岗期间代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所获得,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学校,成果的署名权属于成果获取人。教职工调入校本部以前及调离校本部后获得的教学成果不纳入管理范围。基层电大参考本办法进行奖励,学校本部给予奖励的经费从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基层电大奖励经费自行列支。
第二章 教学成果类别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教学成果包括以下类别:
(一)教学成果奖
1.政府教学成果奖:指由国家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教学成果奖项。
2.学校教学成果奖:指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设立的教学成果奖项。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1. 部级项目: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结项的教改项目,以及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同级别的教改项目。
2. 市级项目:指重庆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开放大学批准立项并结项的教改项目,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当于同级别的教改项目。
3. 校级项目:指经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批准并结项的教改项目。
(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
1.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指国家和重庆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命名的质量工程项目。
2.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指经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批准并命名的质量工程项目。
(四)教材
1.规划教材:指由教育部或重庆市教委认定并命名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纸质和数字化规划主教材和辅助教材。
2.公开出版教材:指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纸质和数字化主教材和辅助教材。
(五)技能竞赛获奖
1.教师参加竞赛获奖:指教师代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技能竞赛并获奖。
2.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教师指导学生代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金沙集团娱乐官网在线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技能竞赛并获奖。
(六)其它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认定的教学成果。
第三章 教学成果申报与认定
第五条 教学成果采用随时申报,定时审核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与认定。审核认定时间为每学期最后两周。
第六条 教师取得教学成果后,以个人身份登录学校教学成果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申报,同时在系统上提供下列电子材料:
(一)教学成果奖:获奖文件、获奖证书。
(二)教研项目: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和项目结题证书。
(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批准并命名材料或验收通过文件。
(四)教材:封面、目录、版权页、编写字数说明页、署名单位证明、规划教材批准文件等。
(五)教学竞赛奖:竞赛通知、竞赛组织方案、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
(六)其它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要求的教学成果支撑材料。
以上成果材料的原件交成果申报人所在二级部门审核。
第七条 校内各部门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审核本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及其支撑材料原件,并将审核汇总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交教务处)和《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渝电大校发〔2013〕28号)同时废止。